南昌知名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程序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赔偿吗?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程序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赔偿吗?

2022-06-30南昌知名律师

 林文明,南昌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林文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程序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程序: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于诉讼离婚,也适用于协议离婚。夫妻协议离婚后,如发现另一方有《婚姻法》规定情形导致离婚的,也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把《婚姻法》第46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46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赔偿吗?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024 南昌知名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